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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判辅助人员(岗位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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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职| 崇州市| 招聘12人| 经验不限| 性别不限| 年龄不限| 本科| 36人浏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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崇州市人民法院
联系人: 崇州法院人事
职位描述
社保 商业保险
【工作内容】
承担审判辅助性事务(庭审记录、材料整理、文书送达等审判辅助工作)。

【任职要求】
1.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,法学类专业;
2. 年龄18-35周岁;掌握计算机及软件使用等必备的办公办案技能,具有较高的文字录入水平;
3. 具有法律相关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条件(需提供证明材料),专业可放宽至不限。

【薪资福利】
试用期按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,转正后按岗位现行工资待遇标准执行;按国家规定购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、医疗保险,另按每人每年100元购买意外伤害保险。

【用工说明】
与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3年劳动合同,派遣至崇州市人民法院从事审判辅助工作,试用期2个月。
工作地点
成都市崇州市人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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